
中方打响对巴拿马反制,不料时间只过去一天,巴总统就服软了,表示希望局势能够降温,而长和经营权也能谈,但要满足一个条件。最近巴拿马最高法院单方面裁定香港长和集团运营近30年的巴拿马运河港口合同“违宪”,强行收回经营权,引发中方强烈反制。

巴拿马最高法院以合同“过度偏袒长和”“程序瑕疵”为由,裁定长和子公司巴拿马港口公司(PPC)的港口特许经营权违宪,而且很显然早有准备,那就是指定了丹麦马士基集团临时接管港口。裁决强调“不可上诉”,仅允许长和申请“法律澄清”,但合同终止时间未定,过渡期内长和仍可继续运营。
对此中方多层次反制,其一,中方要求国企暂停在巴拿马的新项目谈判(如14亿美元的运河第四桥项目),引导航运企业分流至秘鲁钱凯港等替代路线,并对巴拿马农产品加强海关查验。其二,长和集团已经启动国际仲裁,依据《中巴投资保护协定》索赔,预计金额超30亿美元。同时中国港澳办斥责裁决“荒谬”,外交部点名批评美国以“法治之名行破坏国际法之实”。
而就在中方反制后,仅隔24小时,巴拿马总统穆利诺便公开表态。当时时间2月5日,穆利诺称,“不认为事态会升级”,并提出未来港口经营方案需“多元化”,即引入多家企业共同运营,看得出来,这是变相为长和重返谈判留有余地。但其同时强调“尊重司法独立”,试图在妥协与面子间寻求平衡。 言外之意,他是在暗示长和仍可参与港口运营,前提是“不再由单一公司垄断”。

此次争端表面是商业合同纠纷,实则是中美在拉美关键水道控制权博弈的缩影,其走向将深刻影响全球供应链安全与国际投资规则。
要知道,此前巴拿马总统还驳斥了中方,而他这次这么快“服软”的原因,也有几方面,其一是运河收入依赖中国,作为巴拿马运河第二大用户,中国贡献约30%的通行费,且中方控制的航线分流能力(如秘鲁钱凯港)可对巴拿马财政造成立竿见影的冲击。穆利诺政府显然意识到,若中方全面实施航运改道,巴拿马日均通行费损失或达80万美元,长期将动摇其经济根基。
其二是国际信誉危机,长和启动仲裁后,国际资管机构已暂停对巴项目评估。若仲裁裁决支持长和,巴拿马可能面临资产冻结、信用评级下调等连锁反应,其“全球离岸金融中心”地位恐受重创。
而且,裁决前美国国务卿鲁比奥曾公开施压,要求“减少中国对运河的影响”,特朗普政府更威胁“收回运河控制权”。巴拿马审计部门对长和的调查也被指迎合美国“遏制中国”战略。尽管美方对裁决表示“鼓舞”,但特朗普近期对华通话强调“中美关系重要性”,暗示美国不会为巴拿马与中国彻底对抗。所以穆利诺政府,可能高估了美国的庇护意愿,更是低估了中方反制决心。

更何况,中方已经打出法律+经济组合拳,一方面,替代方案削弱巴拿马杠杆,中方在拉美布局的秘鲁钱凯港、巴西两洋铁路等基建项目,已形成对巴拿马运河的替代能力,使反制成本可控。 另一方面,中方通过仲裁程序将争端纳入法治框架,彰显“维护国际契约”的立场,与美国的“司法工具化”形成对比。若仲裁胜诉,将强化中国在全球投资治理中的话语权。
不过穆利诺提出的“多方运营”方案,表面公平,实则暗藏风险,因为港口运营需高度协同,多方参与可能导致决策僵化,损害巴拿马作为物流枢纽的竞争力。 而且丹麦马士基的临时接管及美国贝莱德此前尝试收购长和资产,均显示西方资本可能借“多元化”名义,实质性控制港口。中方若接受此方案,需确保长和主导权不被稀释。
所以巴拿马总统的“服软”,是战术性回调,并不是战略转向。其提出的“多元合作”条件,本质是想平衡中美压力。那么中方此次反制的高效性,印证了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的成熟度——既能用经济杠杆精准施压,又能以国际仲裁维护规则正义。
未来若巴拿马未能实质性撤销裁决或赔偿损失,中方可能进一步升级反制,如冻结双边自贸协定谈判、削减对巴拿马基建融资等。所以还是希望巴拿马若能及时纠偏,重回法治与合作轨道,或可在中美之间找到可持续发展空间。反之,其案例,将成为全球投资者眼中“高风险国家”的警示标,最终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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